本報訊(記者唐煜 通訊員吳祺 陶濤)昨日,記者從市清理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工作辦公室獲悉,13個區已基本完成區級“權力清單”制定工作,將於4月20日前對社會公佈。
  為確保各區公佈質量和效果,4日,市清理工作辦公室組織召開中心城區、新城區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對標會。針對有些區將內部管理事項納入對外行政權力、通有行政權力列入區級“權力清單”中,致使各區“權力清單”總數有較大差異的問題,會議要求各區在公佈前必須與一個區進行比對。
  一是比整體,即清理的權力總數是否相近。從機構設置和職能履行情況來看,各中心城區在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總數上應大體相當;除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由各區編製部門進行確認外,其餘13類權力中的每一類權力總數也應該接近。
  二是比部門,即比較每一個單位的權力總數、每一個單位的各類權力總數、每一個單位的每一項權力,做到對比無死角。
  三是比規範,即比較《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登記表》的填寫是否規範。要求各區及區直各部門將登記表一張一張進行比對,一個子項一個子項進行統一,重點比對同一項權力的名稱是否一致,實施主體是否全面,權力依據是否有效。  (原標題:區級權力清單 4月20日前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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