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記者邢世偉)今日,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薑偉針對司法改革與調整法律的關係時稱,法治領域的改革在這次《決定》中規定的內容比較多,但是在法治領域,包括司法體制改革,首先要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這是法治領域改革必須首先要註意的一點。因為司法改革的目的是要保證國家憲法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任何損害法治權威的改革都是不允許的。
  薑偉進一步表示,在改革中需要調整法律的,要先修改法律再啟動改革,不能以改革為名,破壞現行法律,損害法律權威。一些改革舉措,需要突破現行法律,但是又不具備修改現行法律的條件,需要試行一些改革舉措為修改法律積累經驗、創建條件的,要由立法機關通過法定程序授權有關部門啟動改革或者試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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