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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3月10日電 據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報道seo,破產醫生在離婚後一個月內把巨額款項轉移給診所女助理和她的哥哥,法官認為他是為了阻撓婚姻資產分配,最終因逃避債權責任抵觸破產法令被判坐牢10周。
  家庭醫生朱永強(58歲)2004年與妻子林珠璇(51歲)離婚後因多次拖欠贍養費,2006年10月遭前妻申請判他破產。官方受委托人介入申請調查後,發現朱永強曾在2003年,也就是破產前3年,將一筆多多彩金當鋪從和前妻的聯名戶頭過賬給女助理劉月蓉(譯音),揭發他抵觸破產法令。
  朱永強被控在被判入窮籍前的5年裡,分9次把共1,825,344令吉轉給劉月蓉和她的哥哥。劉月蓉跟朱永強是情侶關係。根據法令,破產者不得在破產前5年內轉移資產,這是為防止當事人室內設計在破產前先將財產移往他處,對債權人隱瞞真實財產數額。
  此案中,前妻林珠璇是朱永強的最大債權人,在所有過帳的金額中,最具爭議的是一筆在2003年贏取的1,715,200令吉多多首獎彩金婚禮顧問師培訓班,朱永強先把錢存入與前妻的聯名帳號中,過後開支票把錢轉給了劉月蓉。
  為期6天的審訊中,沒代表律師的朱永強聲稱,彩金歸劉月蓉所有,他是因為“報稅用途”,才要求對方先叫博彩公司在支票上填上他的名字。因此控狀中指他2003年和2004年轉移製冰機維修金錢給劉月蓉,實為他歸還給對方的錢。
  國家法院(前稱初級法庭)法官卓永昌只接受部分說辭,他判定彩金是兩人共有。法官認為,2003年3月5日被告和劉月蓉領獎時,表格註明他們共同擁有彩票。法官說,被告為什麼在事隔一年後才“突然”從聯名戶頭中把多筆款項轉給劉月蓉和她的哥哥。況且,當時他知道前妻已著手辦理離婚,之後必會有婚姻資產分配問題。而他也無法解釋“報稅用途”。  (原標題:大馬華裔破產醫生轉移資產阻前妻分家產 被判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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